报送施工图设计文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:
1、 提供设计企业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(加盖设计单位公章),设计合同一份
项目的信息报送(同时提供外进勘察设计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书一份(原件))
2、 相关专业计算书一份,计算书上注明计算软件名称、版本号,计算书须计算人等三级校审人员签字(含注册师签字),并加盖设计单位技术章)
3、 经审查合格的原施工图(全套一份)
4、 消防改造施工图四套,施工图签字须符合三级校审制(含注册师签字),施工图须加盖相关专业注册师执业印章及出图专用章(红章)
5、 根据现有消防设计内容等不同,依情况需要提供鉴定报告或原主体设计单位技术复核意见书
6、 审查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
备注:1、以上所需资料齐全后方能办理施工图审查,缺少资料者不予受理。
2、施工图审查完毕,建设单位领取审查意见时,需缴纳施工图审查费用。
3、经技术性审查完毕,建设单位应协调设计单位及时回复审查意见;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及相关设计文件在审图中心保存期限为叁个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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